Friday, February 22, 2013

跑回原始的 《Born to Run》


我的第一雙名牌運動鞋

*現代跑鞋「締造者」Nike,正是跑步運動的絆腳石,造成堆積如山的運動創傷個案。

*人類遠祖在發明茅與箭之前,是用長跑來「追死」獵物的。

*「赤足」跑步令你跑得更快,更少受傷。



我只是剛開始進入跑步運動,談不上任何心得和經驗。在偶然網上流灠時發現了《Born to Run》 一書,竟一讀不捨。若你同意它的論點,則你從前對跑步(運動)的認識都要改寫。



書本作者 Christopher McDougall 是個跑步愛好者,早期由於他經常因此而受傷,但遍尋名醫仍得不到一致的答案。最後,他靠自己不斷調查和訪尋,終於找出了「我們都跑錯了」的答案,並綜合出這本書 (2009),頓成為《紐約時報》最暢銷書達四月之久。可推論,讀者應包括不少非運動愛好者。


作者的結論,是現代跑鞋祟尚高、厚後跟來緩衝撞擊力,可是其「前低後高」設計,卻迫使跑者以後跟先落地,有違人體解剖力學原則,所以,自七十年代,因跑步而受傷的紀錄不斷急増。當我向單車朋友介紹我開始跑步時,他們多數會對我善意忠告:小心弄傷膝蓋。更甚是,他們很多都是從跑步「避難」至騎單車的。

書中的大量印證,在此不贅。雖然赤足跑步有更長的歷史,但由於此書而得發掦光大,倒是不爭之實。McDougall 亦成為一派「教主」,吸引了不少傳媒射燈。跑步鞋也由一窩蜂的 Air, Gel 等高避震,有另開門徑的 Neutral, Minimal 和 Five Fingers 等新設計(目階段仍屬冷門)。

七十年代中,當 Nike 推出第一代專業跑鞋時,我在香港唸中,也是學界初有名牌波鞋風潮之始。我是勒著肚皮不吃中飯不知多久,才省夠錢買下第一雙 Nike 跑鞋。那時我只是個潺弱少年,不精於任何運動,買跑步鞋只是投降於 Peer pressure,與跑步沒有任何關係。所以,作者所談的Nike 起革命,我是印象深刻的。

書中大部分是追查墨西哥一個鮮為人知的山區部落 Tarahumara,族人只穿耶穌式涼鞋,鞋底是薄薄一片橡膠。他們輕易跑上二十哩,縱橫各山頭辦日常和探訪親友,是天生的越野長跑手。后經多番安排,引入了美國一群長跑高手,跟土著作了一場「識英雄重英雄」的大比試。

書下半部又從人類學、考古和解剖學上,指出人體機制上,跑步時應該腳掌前部先著地,腳底板會「閱讀」不同地面而自動調節緩衝。只不過,現代都市人都給鞋子寵壞了,要重返自然,還得經過 un-learn, re-learn 的訓練。


我平常也愛看點通俗醫學、人類、考古學和自然科學的書籍,作者之推論我大都同意。長跑我是門外漢;解剖、人類學更是門外十里遠的漢子,但閱畢此書我也有點聯想,大概可以支持近似的論點。


從前女兒上小學,間中會接送上學,慢走大約要廿分鐘。不時發現女兒和很多小三、四以下年級的,走路時都會腳跟不著地,有點像跳舞地走路。那時還以為是小朋友天真、快樂的表現,如今想來,那很可能就是我們遠祖的走路方式。有年齡相若小朋友的,大可留意觀察。女兒慢慢長大,這種步伐便不知不覺地消失了。相信不少父母,會認為這樣走路,是無禮貌、輕佻而加以阻止,或會用坊間傳言唬嚇:只有鬼魅走路
腳跟不著地。

另一想法:從網上找來山豹的解剖圖,四腿動物,其後肢外觀看起來與我們分別很大,但細看其骨骼整體結構,其實亦跟人體十分相近。大腿和小腿很明顯,若將綠色部份,相比成我們的腳掌,則証明善跑的山豹,也是用前腳板著地,腳跟和小腿的曲位,是天然的避震器。書中的理論,說人類的腳跟
是進化來方便站立的。



回說 《Born》,若非讀者是運動愛好者,會發覺作者的寫作頗亂:由因傷求醫,到追尋回歸原始的「長跑高人」,到介紹多名長跑痴的癲狂,以及幾個「地獄式」的超級馬拉松比賽。如果不是每段故事都夠姿彩,久久未能摸清作者之用心。


話說開去,其實人體的進化,大約在「文明」開展前經已基本停止。自始,聰明的人類懂得生火取暖、車馬代步,身體「不用」再適應大自然環境。所以,要找尋最有益身心的 Lifestyle,大概重回原始人生活也錯不到那裡。我的 E-Reader 內有本等著看的書叫 The Jungle Effect: Healthiest Diets from Around the World (Daphne Miller) ,估計也是相類的論調。

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